核心提示:9月10日,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发表声明,宣布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领海基线。
中国政府就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领海基线发表声明
新闻背景: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
北京消息:据新华社报道,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10日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领海基线发表声明。声明全文如下:
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基线采用直线基线法划定,由各相邻基点之间的直线连线组成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领海基线的声明
名词解释:领海基线
二0一二年九月十日
领海基线是沿海国建立海洋管辖权主张的起始线。确定领海基线是确定海洋管辖区域的必要前提。按照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》的规定,一般有3种确定领海基线的方法:正常基线法、直线基线法、混合基线法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一九九二年二月二十五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》,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领海基线。
划定领海基线的意义
一、钓鱼岛、黄尾屿、南小岛、北小岛、南屿、北屿、飞屿的领海基线为下列各相邻基点之间的直线连线:
领海基线是沿海国建立海洋管辖权主张的起始线。基线不仅对沿海国的领海主张有重要意义,而且对其它的海洋区域,即毗连区、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主张也至关重要。直线基线法与正常基线法相比,明显地扩展了国家管辖海域。
1、钓鱼岛1 北纬25°44.1′ 东经123°27.5′
新华网北京9月10日电
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10日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领海基线发表声明。声明全文如下:
2、钓鱼岛2 北纬25°44.2′ 东经123°27.4′
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领海基线的声明
3、钓鱼岛3 北纬25°44.4′ 东经123°27.4′
二0一二年九月十日
4、钓鱼岛4 北纬25°44.7′ 东经123°27.5′
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一九九二年二月二十五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》,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领海基线。
5、海豚岛 北纬25°55.8′ 东经123°40.7′
一、钓鱼岛、黄尾屿、南小岛、北小岛、南屿、北屿、飞屿的领海基线为下列各相邻基点之间的直线连线:
6、下虎牙岛 北纬25°55.8′ 东经123°41.1′
1、钓鱼岛1 北纬25 44.1 东经123 27.5
7、海星岛 北纬25°55.6′ 东经123°41.3′
2、钓鱼岛2 北纬25 44.2 东经123 27.4
8、黄尾屿 北纬25°55.4′ 东经123°41.4′
3、钓鱼岛3 北纬25 44.4 东经123 27.4
9、海龟岛 北纬25°55.3′ 东经123°41.4′
4、钓鱼岛4 北纬25 44.7 东经123 27.5
10、长龙岛 北纬25°43.2′ 东经123°33.4′
5、海豚岛 北纬25 55.8 东经123 40.7
11、南小岛 北纬25°43.2′ 东经123°33.2′
6、下虎牙岛 北纬25 55.8 东经123 41.1
12、鲳鱼岛 北纬25°44.0′ 东经123°27.6′
7、海星岛 北纬25 55.6 东经123 41.3
1、钓鱼岛1 北纬25°44.1′ 东经123°27.5′
8、黄尾屿 北纬25 55.4 东经123 41.4
二、赤尾屿的领海基线为下列各相邻基点之间的直线连线:
9、海龟岛 北纬25 55.3 东经123 41.4
1、赤尾屿 北纬25°55.3′ 东经124°33.7′
10、长龙岛 北纬25 43.2 东经123 33.4
2、望赤岛 北纬25°55.2′ 东经124°33.2′
11、南小岛 北纬25 43.2 东经123 33.2
3、小赤尾岛 北纬25°55.3′ 东经124°33.3′
12、鲳鱼岛 北纬25 44.0 东经123 27.6
4、赤背北岛 北纬25°55.5′ 东经124°33.5′
1、钓鱼岛1 北纬25 44.1 东经123 27.5
5、赤背东岛 北纬25°55.5′ 东经124°33.7′
二、赤尾屿的领海基线为下列各相邻基点之间的直线连线:
1、赤尾屿 北纬25 55.3 东经124 33.7
2、望赤岛 北纬25 55.2 东经124 33.2
3、小赤尾岛 北纬25 55.3 东经124 33.3
4、赤背北岛 北纬25 55.5 东经124 33.5
5、赤背东岛 北纬25 55.5 东经124 33.7
1、赤尾屿 北纬25 55.3 东经124 33.7